為什么調控政策會受到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強大阻力呢?毫無疑問,與目前實行的政績考核機制有關。因為,不管調控與否,也不管經濟形勢如何變化,對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標卻始終不變。
從2003年到現在,一共有38個文件,都與解決水泥行業產能過剩問題有關。但是,10年過去了,水泥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不僅沒有解決好,反而更加嚴重、更加突出了。
這顯然不是水泥行業有多么強硬、多么堅強、多么不可突破,而是調控的失靈調控政策失靈、調控手段失靈、調控目標失靈。讓調控之拳如打在海綿之上毫無威力的,除水泥行業之外,還有鋼鐵行業,同樣經歷了10年調控,產能卻不減反增、不降反升,以至于在市場發生變化后,出現了全行業虧損。
有人說,鋼鐵、水泥等行業出現嚴重產能過剩問題,主要是地方保護造成的,使兼并重組等工作無法展開,導致產能無法壓縮,產能過剩問題也就無法解決。
這種說法當然沒錯,也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。但是,卻無法解釋為什么在產能已經嚴重過剩的情況下,地方政府還要想方設法地保護這些傳統產業、傳統行業,甚至還在利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投資者投資這些行業,如今年廣東、廣西兩地剛剛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的兩大鋼鐵項目。即便是上大壓小,從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角度分析,也是不合適、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。
這就不能不令人需要從更深層次、更新角度去分析和思考問題。
以鋼鐵、水泥行業為例,從2003年開始,國家就已經認識到這兩大行業已經出現了產能過剩問題,并迅速出臺了調控政策。不僅如此,還勒令下馬了一批項目,如一度引起強烈反響的江蘇“鐵本事件”。
但是,調控尚未到位,壓縮和控制的項目尚未真正停下來,就在房地產業的熱火朝天之中,再度紅火起來,而且產能的擴張速度大大超過了調控之前。此后,雖然有關方面一直沒有停止對鋼鐵、水泥行業發布產能過剩信息,并連續不斷地出臺控制這兩大行業產能過剩的文件和政策,但是,在虛假繁榮帶來的利益驅動下,無論是地方政府和投資者,都只看到利益,而看不到風險,只顧眼前,而不顧長遠。即便中央下達了控制產能、壓縮產能的具體指標和要求,也是令行禁不止,不僅不壓縮,反而越建越多。
調控失靈,已不僅僅表現在對鋼鐵、水泥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,也表現在對整個經濟的控制和影響方面。如果不是房地產業的無度、無序發展,如果不是房地產業造成了鋼鐵、水泥等行業的虛假繁榮,如果調控政策能夠對產業發展產生強烈的控制和影響作用,鋼鐵、水泥等行業可能就不會出現今天這樣的過剩現象。正是因為調控對整個經濟失去了應有的控制力和影響力,沒有能夠在產業布局、產業規劃、產業發展方面形成良性互動和規范運行,才直接導致部分行業發展的無序、無度和不規范。
所以,該檢討和糾正的,不光是地方保護主義,還有調控政策的制定、調控政策的執行力、調控政策的前瞻性。如果政策本身就是大起大落、或上或下、或緊或松,那么,產能過剩的問題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,地方保護主義也就只會愈演愈烈。
首先,要解決好調控政策穩定性不強的問題。雖然調控政策需要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、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來確定,但是,這并不意味著,政策可以隨心所欲地調整,可以經常大起大落、或緊或松。但是,從2003年到現在,調控政策已出現過多次波動,且波動的幅度很大。原因在于,調控始終沒有走出長期以來形成的一緊就死、一松就亂“怪圈”。而這個“怪圈”的出現,主要是不能準確地把握好調控的力度和節奏,不能做到張弛有度、緊松有序,往往緊得太猛、松的太快,緊時“一刀切”,該緊的緊,不該緊的也緊了,松時也“一刀切”,該松的松了,不該松的也松了。這樣的調控方式,怎能不出現調控失靈的問題呢?又怎能解決產能過剩的矛盾呢?所以,如何把握好調控的力度與節奏、目標與方向,增強調控的穩定性和持續性,是提高調控作用與效果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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